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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集锦15篇】

时间:2024/3/3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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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____计算。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____,房产证号为____,土地证为____。
  第四条
  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借款人:

  抵押借款合同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XX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县)XX区(镇)XX路(街)XX号XX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XX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XX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XX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XX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X%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X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XXX抵押权人:XXX
  地址:XXX地址:XXXX
  银行及帐号:XXX银行及帐号:XXX
  XX年X月X日订立

  抵押借款合同3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借款费用:综合服务费为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综合费用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本借款在乙方办妥借款手续费后,有甲方将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划至乙方指定单位或个人名下帐户,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现金。
  第五条在合同期限内,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
  第六条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延期借款手续。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保证: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借款已经财产共有人同意。
  (二)具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三)未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均未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
  (四)如实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按约定期限足额偿还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综合费用:
  (六)当客观上出现危机借款安全的情况(包括担保人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或其法定继承人,代理人)最迟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证出借人本金和综合费用的偿还:
  (七)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诺:
  (一)按期发放借款:
  (二)对乙方的职业,收入,开支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九条甲方无需征求乙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转让他人,承让人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
  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
  第十条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的义务,本受本合同约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偿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期间,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关条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费用,未按期归还本金属违约。
  (二)甲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并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按借款额度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在使用借款进行消费或经营过程中,出现任何纠纷,均不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借款一经发放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金,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如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公证。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抵押借款合同5
    甲方(资金借入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资金借出方):
  住所:
  甲方因需要资金用于经营生产,特向乙方借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属于生产经营性借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用途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对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时应出具收条,但甲方不出具收条不影响甲方实际借款的事实。同时,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项的凭据。
  第四条甲方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本利率以人民银行期借款基准利率_____%的四倍之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确定的利率不变。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乙方的借款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通过银行划入甲方的银行卡内。
  如果资金不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银行卡内,则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将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帐户内,收款人银行帐号:_____,开户银行:_____。
  第六条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还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时间每满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_____元。甲方将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
  借款到期当天,甲方应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甲方
  第七条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附后。
  第八条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证明交贷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借款。
  第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甲方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二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经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收入,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事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处置抵押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条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
  3、甲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6、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甲方或抵押物发生变故,致使甲方需提前履行义务或乙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面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乙方无需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及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记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如果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则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理解和解释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百xx拾xx万xx元整(¥:xx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月。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位于:xxxx市xx区xxxx街xx小区xx号楼xxx单元xxx门。总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借款利率:xxxx。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十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7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借款人、系夫妻关系。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_________;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____%计收违约金。
  第三条贷款利率。月利率为2 %,利息从贷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付息。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以借款借据或银行交易凭据为准。
  贷款除现金交付借款人_________元外,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抵押登记后,余款以转帐形式划入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上述行为均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提用借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给付贷款利息,付息日为每月_________日。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七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50 %计收取追索债权的费用(差旅费、误工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不满15日的按半个月计收利息,超过15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利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提前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违约金):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两个付息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三个付息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
  壹
  (五)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保证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保证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七)借款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指定保险的;
  (八)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九)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汽车_________辆;品牌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 。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挪用违约金)、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仲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五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接受贷款人在抵押车辆上安装、控制GPS装置,安装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但抵押车辆交贷款人保管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或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九条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况,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只能在合肥市区范围内使用、停放抵押车辆,并不得毁损、影响GPS装置的正常功能,否则视为违约,贷款人有权随时主张全部债权。
  第二十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如汽车发生赔偿事故,贷款人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汽车如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保险赔偿金和损害赔偿金应全部用于维修汽车,借款人应负责将汽车修复至完全正常状态;如发生车辆全损或推定全损或全车被盗抢等保险事故。

  抵押借款合同8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xx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xxx(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20xx年xx月xx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xx(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xx个月为一期,共分xx期,每期xx。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xx利息,即xx: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xxx。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并有处分权的位于x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建成年代xx、产权证字号为xx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xx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xx元,抵押率为xx。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xx元,抵押率为xx。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9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借款人因经营需要,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与贷款人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利率小写),实际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计息,同类利率的4倍,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借款人欲延长借款期
  第三条还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还款方式为:按月偿还利息,借款到期,清息还本。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偿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贷款人。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应将在公证处的委托书原件交还给借款人。
  第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原件交给贷款人,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文件原件由贷款人代为保管。
  2、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人民币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评估费等)。
  3、在抵押担保期限内,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本合同项下抵押的优先权提出疑义或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负责。
  第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当事人须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权利证书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1、本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2、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及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
  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对的担保。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抵押人应当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提前清偿所担保主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
  4、抵押期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在抵押权收到或可能收到来自人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协助抵押权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间,贷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证明,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后,贷款人应立即解除抵押登记,返还抵押人的抵押物权属证明。
  第八条违约及其处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现下列任意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按时如数归还借款。
  2、借款人的财产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案件的。
  二、发生违约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和抵押人采取以下措施:
  1、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利息及产生的一切费用。
  2、有权以从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3、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和处理抵押物过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处理抵押物后仍不足还清贷款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借款人或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或其他影响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九条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公证(鉴证)、登记、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应承担贷款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国土局核收的房屋转让税、费。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约定之抵押物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抵押权人无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
  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项下的借据、借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之处,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0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将坐落在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甲方,乙方并同意甲方将此荒山地出租给使用。
  一、山坡地流转的位置、范围、面积:
  乙方土地流转的地理位置位于 ,该宗土地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积流转面积约为亩(详见红线图,实际流转面积以双方实地丈量勘测确认为准)。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
  乙方该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为叁拾年,即从20xx年 1 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协议的终止或者续签由三方在协议期满前6个月内进行协商。
  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为每亩每年10元(含地表附着物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费。
  2、本协议签订20日内,甲方将流转费,按每户的实际面积支付80%,用于支付乙方土地经营权流转费,待实际面积确认后再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乙方同意甲方将该宗土地的经营权出租给江西省养猪育种中心有限公司,以用于原种猪繁殖商品猪的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去干扰对方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咯吱一份,自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大写:____)。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__%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__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__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__分之__。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____。
  房屋地址:____。
  房屋面积:____;房产价格:____;
  房屋所有权人:____。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__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乙方: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2
    借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房产、挖机股份(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承包工程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个月,即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借款利息:每元月息五分,甲方主动按月付息。
  5、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二、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置放地点:
  6、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7、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马上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借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本息。甲方自愿加1倍归还本息。
  3、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甲方负违约责任。
  4、甲方提供的借款凭证等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6、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或者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由担保人负责偿还乙方本息。
  六、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3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
  3、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
  4、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
  5、付息方式:通过现金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9、还款之日起5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
  第二条抵押物价格约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
  2、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4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元(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15
    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