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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024/3/3 11:33:00
 
努力吧,只有站在足够的高度才有资格被仰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设施工合同通用【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建设施工合同1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工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十万元,施工工程完成5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七万元。剩余工程款五万元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于第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支付。
  乙方负责提供正规发票。
  二、 承包方式
  除按照上海大众规定的《上海大众汽车VW品牌意向特许经销商展厅建设装修材料及配套设施清单》之外,由乙方包工包料,上海大众指定品牌由甲乙共同确认,由乙方购买,费用包含在工程款内。
  三、 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因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员工或甲方、第三方损害由乙方负者。
  四、 竣工验收
  本工程需经上海大众公司、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致使不能按期完工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本补充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 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本协议未涉及问题,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补充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2
    GF——1999 ——0201)
  中 国华
  家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 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承包人(全称): 宁夏天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彭阳县四中校园仿古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彭阳县四中校园内工程内容: 修建砖木结构游廊123m、四角亭2座38㎡、六角亭2座
  60㎡、四层八角亭1座320㎡,总建筑面积639.4㎡。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部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7月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捌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 (人民币)
  ¥: 2875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04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银川市北京东路742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951-6710307
  传真: 传真:0951-671030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利民支行 帐号: 帐号:1300014090001833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500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建设施工合同3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
  3、工程规模、特征:
  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要求。
  5、预计施工工作量:
  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
  7、质量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定于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
  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30%的款项,计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60%的款项,计元。剩余10%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
  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
  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肇东市馨雨园锅炉房工程
  2、工程地点:肇东市开发区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形式。
  4、工程建筑面积及计算方式:工程约800平方,每平方米按贰仟伍佰元整计算(按工程完工后实际发生量计算),工程总造价约贰佰万元。
  5、付款方式:基础完工后付款伍拾万元,主体完工后付捌拾万元,余款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七天内结算,一个月内付清。
  6、工程期限:20xx年9月9日至20xx年11月11日,共计62天完工。
  7、如遇到下雨天灾,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8、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变更项目,另行计算。
  9、建筑物回填1米以外由甲方负责。
  10、烟筒不在承包范围内。
  11、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施工单位有权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对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严格执行。
  3、施工期间乙方不准随意停工。
  4、每个单项工程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第二条:甲方责任和权利
  1、施工单位有权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对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严格执行。
  3、施工期间乙方不准随意停工。
  4、每个单项工程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会审,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应以书面形式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必要的生活用电、用水。
  7、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如有延期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8、甲方负责乙方场地的三通一坪(通水、通电、通路)平时施工现场的土地。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但乙方不能因施工单位管理和监督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2、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单位现场指挥。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险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撤离危险区域。
  4、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项工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会审,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应以书面形式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必要的生活用电、用水。
  7、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如有延期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8、甲方负责乙方场地的三通一坪(通水、通电、通路)平是施工现场的土地。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但乙方不能因施工单位管理和监督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2、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单位现场指挥。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险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撤离危险区域。
  4、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项工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
  四、施工安全措施
  1、乙方在施工操作中,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在施工中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在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无事不得进入建设单位生产车间,如果出事,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因乙方造成停工、打架,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3、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5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利: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解决施工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组织设计交底;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参与设计交底;做好施工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三、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在组织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主动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施工环节。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设施安全防护,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全责。
  六、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科学规范、统筹安排。如因技术原因或操作不规范导致原材料浪费,乙方应承担责任如数偿还相关费用。
  合同份数及相关说明: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建设单位(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6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 支付 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7
    给成都威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
  “终止合同”函
  致成都威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初,你公司与我口头约定,以“内部承包”的形式将“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金发展”)开发的金堂县“怡静湖”二期1#、2#、7#号楼工程施工转包给我,并在签订书面“内部承包合同”前诱导我缴纳了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工程自20xx年4月开工以来,你公司一直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在20xx年8月将“成金发展”支付给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挪着他用,造成工程停工20余天,逼迫我向劳务公司赔偿了约40万元停工损失的情况下,该工程方得以复工,后来,你公司又逼迫我签定了所谓的“借款协议”,将“成金发展”召开专题会议确定退还的、由我实际缴纳的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月息2分的高利x将该保证金“借”给我(实际给付170万元),造成“怡静湖” 二期1#、2#、7#楼工程施工一直处于艰难维持状态,并在20xx年春节前酿成劳务人员围攻殴打我项目部工作人员的恶劣事故。
  20xx年春节至今,由于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该工程进度款上千万元,该工程项目一直没有重启施工,造成我对钢材供应商、商混供应商、水电材料供应商、劳务公司的付款严重违约。目前,该工程仍无复工迹象,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用损失,我与你公司法人代表约谈协商的要求也被你公司借口拒绝。
  鉴于你公司严重的违约行为和在退还保证金一事上的欺诈胁迫行为,我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终止与你公司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希你公司立即赔偿因去年8月停工造成的损失40万元,向我结算支付该工程已完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此致!
  发函人:
  20xx年8月17日

  建设施工合同8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目 录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 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 4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 4
  1.词语定义 ................................................................. 4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 5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 6
  4.图纸 .................................................................... 7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 7
  5.工程师 ................................................................... 7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 8
  7.项目经理 ................................................................. 9
  8.发包人工作................................................................ 9
  9.承包人工作................................................................ 10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 11
  10.进度计划 ................................................................ 11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
  12.暂停施工 ................................................................ 12
  13.工期延误 ................................................................ 12
  14.工程竣工 ................................................................ 12
  四、质量与检验 ..................................................................... 13
  15.工程质量 ................................................................ 13
  16.检查和返工 ............................................................... 13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13
  18.重新检验 ................................................................ 14
  19.工程试车 ................................................................ 14
  五、安全施工 ....................................................................... 15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15
  21.安全防护 ................................................................ 15
  22.事故处理 ................................................................ 16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 16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16
  24.工程预付款 ............................................................... 17 1
  25.工程量的确认 ............................................................. 17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7
  七、材料设备供应 ................................................................... 18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 18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 19
  八.工程变更 ........................................................................ 19
  29.工程设计变更 ............................................................. 19
  30.其他变更 ................................................................ 20
  31.确定变更价款 ............................................................. 20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 21
  32.竣工验收 ................................................................ 21
  33.竣工结算 ................................................................ 21
  34.质量保修 ................................................................ 22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 23
  35.违约.................................................................... 23
  36.索赔.................................................................... 23
  37.争议.................................................................... 24
  十一、其他 ......................................................................... 25
  38.工程分包 ................................................................ 25
  39.不可抗力 ................................................................ 25
  40.保险.................................................................... 26
  41.担保.................................................................... 26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 26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 27
  44.合同解除 ................................................................ 27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 28
  46.合同份数 ................................................................ 28
  47.补充条款 ................................................................ 28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9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 29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 29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 29
  4、图纸.................................................................... 29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 29
  5、工程师 .................................................................. 29
  2
  7、项目经理 ................................................................ 30
  8、发包人工作 ............................................................... 30
  9、承包人工作 ............................................................... 31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 31
  10、进度计划................................................................ 31
  13、工期延误................................................................ 32
  四、质量与验收 ..................................................................... 32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2
  19、工程试车................................................................ 32
  五、安全施工 ....................................................................... 32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 32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 32
  24、工程预付款 .............................................................. 33
  25、工程量确认 .............................................................. 33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 33
  七、材料设备供应 ................................................................... 33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33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3
  八、工程变更 ....................................................................... 33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 34
  32、竣工验收................................................................ 34
  33.竣工结算 ................................................................ 34
  十、违约、索赔 ..................................................................... 34
  35、违约 ................................................................... 34
  37、争议 ................................................................... 34
  十一、其他 ......................................................................... 35
  38、工程分包................................................................ 35
  39、不可抗力................................................................ 35
  40、保险 ................................................................... 35
  41、担保 ................................................................... 35
  46、合同份数................................................................ 35
  47、补充条款................................................................ 36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 3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38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9 3

  建设施工合同9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 (简称乙方)
  新建住房工程,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的双方责任,确保施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原则,经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通州区四安镇庵东村。
  二、工程概况:
  新建别墅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新建平房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以及车库。该工程包括主体施工(不含水电施工)、木工制模、内外粉刷、屋面制作等(具体按图施工或按甲方指挥施工)。
  三、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
  包清工(自带一系列施工工具,甲方该不提供。因甲方的条件因素导致不能提供伙食,自开伙食)别墅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楼梯间按两层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元/平方米;一层平房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平方米。开工后一个星期付 ﹪工程款;主体结束后付 ﹪工程款;工程验收竣工后付 ﹪工程款;年前付 ﹪工程款;余款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应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共天(雨天顺延),从20xx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不得拖延,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二百元)。
  五、工程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或口头交涉,提供水电,材料及时到场,按时支付工程款,做好监督工作。
  2、乙方责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做到材料的合理使用、工完料净(如发现乙方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安全工作: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全费用 元,若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保险,并且每天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宣传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七、工程质量要求:
  砖砌要求满缝墙横平竖直,混凝土不允许出现蜂窝和露筋现象(达到应有的保护层),门窗洞过梁应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砖砌墙体垂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平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粉刷按规范施工,楼层水平允许误差一公分,卫生间止水带必须做到无任何渗漏,内外粉刷必须做到无渗水现象,刮糙分两天完成,内外墙地砖粘贴按《国家室内装修验收规范》标准施工。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刘庄居委会综合楼工程使用的塔机的组装、拆除工作达成一致,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___________
  二、施工内容:___________
  三、施工工期:
  1、塔吊组装工期:组装工期为3天,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运行条件。
  2、塔吊拆除日期:拆除日期为2天,初定于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期间,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进场。
  四、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达到设备安装说明要求,并通过政府有关检定部门的检查验收,即办理完吊车使用证,达到运行条件。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其中包括塔吊构件运至安装地点发生的场内二次运输费。
  六、结算方式: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额的30%预付款;塔吊组装、调试完毕。并办理完塔吊准用证后____日内甲方再支付总额的20%;进入拆除阶段,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塔吊拆除完毕并装车运走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额的10%,余额20%在三个月之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确保按计划将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构件分批次发运到施工现场,同时协调现场道路及场地以保证安装施工进度。如因甲方原因延误乙方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2、甲方应提前五天将设备和构件进场时间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组织施工。
  3、甲方负责按照装车单进行清点、验收。并负责设备在装卸车、组装及拆除期间的保管工作。设备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4、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所有的设备及构件,并为乙方提供一台电焊机(含把线)和二套气割工具,负荷试车所需的荷重由甲方提供。
  5、安装及调试所用的其他施工机具、临时设施和负荷试车所需的其他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于开工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组装及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7、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
  8、安装及拆除技术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吊车在安装后运转安全、可靠。
  9、乙方在施工期间须服从甲方及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10、塔吊安装后,由乙方负责进行负荷试车,并办理当地使用许可证,甲方予以协助。同时,向甲方提交一份安装原始记录。
  11、塔吊安装后,由乙方负责现场的卸车和二次倒运,并协助甲方按照装车单进行清点、验收。在装卸车、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2、塔吊拆除时候,乙方须将各构件进行编号,构件上做好标记,装车后向甲方提供两份构件清单及装车单。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第三方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享有向乙方提供索赔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塔吊无法办理准用证或塔吊无法正常运行,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塔吊组装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未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拆除任务,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的租金损失。
  4、如因甲方原因使设备拆除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造成乙方停工五天以上,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停工损失。
  九、纠纷处理办法: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发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发生时,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发各持两份。
  十二、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建设施工合同11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1.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建设施工合同12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建设施工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台江县知行希望小学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二、工程地点: 知行希望小学
  三、工程内容: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四、承包形式: 总承包,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
  开工日期:20__年8月25日
  竣工日期:20__年8月27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第四条 工程验收和付款
  经核算,建设工程总价为:陆仟圆整(6000元),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__x 乙方代表:姜小五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1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合同: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4)本专用合同条款;
  (5)本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建设施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开工时间:
  (7)竣工时间:
  (8)工程质量标准:
  (9)工程造价:
  第二条:工程付款与结算办法
  (1)工程付款:
  (2)结算办法: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水电通讯等便利条件,其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要在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在合适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开工前,甲乙双方各自办理自己应办的各种证件和批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要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领导,并按时提供各种方案、计划、报表等。
  5.对于已完成工程在未交工之前,乙方对其成品工程义务保护直至交工。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把质量关,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
  2.工程质量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责任。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交底要求以及甲方委派的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因工程师指令失误造成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自检,并于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不合格工程及违反施工程序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施工,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8.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完成项目工作,乙方应本着“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则,教育职工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9.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并在材料设备使用前由甲乙双方进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干工程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工期
  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乙方要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拖延工期每天罚款500元,提前工期每天奖 / 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除外。
  第六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待保修期满,质量无问题时一次支付给乙方。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贰年;供热及供冷为贰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给排水和道路工程为贰年。
  4.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逾期不到,甲方可另行安排维修,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5.在工程保修期内,若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从质保金中扣除,若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乙方自付。
  第七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双方执行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2.合同签定地点:
  3.合同签定时间:
  4..因工程实际发生合同外费用,增加补充合同,此合同同原合同同样有效。
  5.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