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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范本【15篇】

时间:2024/3/3 11:33:00
 
我走得很慢,但我从不后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合同范本【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担保合同范本1
    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X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
  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
  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
  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____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____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XX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担保合同范本2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种类: 。
  第二条 保证期间,上项融资甲方与银行签订,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请求乙方为其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 %。(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迟延办理上述反担保措施,乙方有权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反担保财产予以保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的20%比例违约金且还应承担包括不限于由此产生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八条 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范本4
    1:反担保合同提到的第三方担保人是谁?除了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吗?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备担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反担保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第三方反担保人应以自己的哪些资产作为担保抵押呢?比如说他拥有一份才购买到的土地,但是那已经拿那份土地去申请贷款了,那他还能拿那份土地作为反担保吗?如果以后他的贷款出现问题,那么他用来抵押的贷款的这块土地在担保抵押资产上是否有效呢?
  2、反担保人所抵押的财产必须是跟他本人有着切人利益的资产。但是像你问的,如果购买的土地已经申请贷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请再抵押的。最好的办法是,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财产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你在追偿的时候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成功。所以这块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写明为抵押财产,但是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议最好询问相关律师和公证处,做一个全面协议。
  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单。

  担保合同范本5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编号:
  甲方:
  乙方:
  深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 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 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 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 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 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 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 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 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 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 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 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 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 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 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 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 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 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 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 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 10 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六、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七、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担保合同范本6
    债权人______简称甲方
  连带保证人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订合同,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9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
  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10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 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 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 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 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 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 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 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
  2、制造厂家: 。
  3、型号: 。
  4、件数: 。
  5、单件: 。
  6、置放地点: 。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
  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 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 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 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 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 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 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 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 ,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11
  贷款方:,身份证号码为: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资金周转向贷款方借款,并提供保证方作为保证人,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RMB153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止。贷款方 必须在20xx年2月4日前将借款金额一次性偿清。
  第三条款项交付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部分将由贷款方以现金转账方式汇入借款方下列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币叁万元部分将在本合同签署同时,由贷款方直接以现金方式交付借款方。
  本合同三方一致确认:一旦贷款方将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款项汇入借款方上述账户,及将人民币叁万元交付借款方,即视为贷款方已经全面实际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
  第四条还款方式
  借款方及保证方一致同意并承诺在借款期限届满前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贷款方偿还借款,贷款方账户信息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一并告知。
  借款方及保证方一致同意并承诺若改变以上还款方式的,则除借款款项外,另行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千分之三的手续费。
  第五条担保条款
  保证方同意并承诺作为本借款合同中借款方的保证人,当借款方未能按照本 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时,对借款本金以及违约金、律师费、其他 费用等一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方同时承诺在本合同签署时,其将向借款方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3、当借款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保证方先行向贷款方承担借款连带偿还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 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的四倍收 取罚息。
  2、若借款方逾期偿还借款的的,则每逾期一日,按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向贷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3、借款方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提前追回贷款。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
  一致同意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提前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两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违约金等,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经三方签署,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
  电话号码:
  借款方: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20xx年1月5日 签约地点:上海
  借款担保合同12
  债权人:
  被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 向债权人 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证人声明: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3、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三、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 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借款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1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____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质押财产清单
  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5
  借款人(全称): 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全称): 地址: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
  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担保合同范本7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范本8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补偿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9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 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担保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11
    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贷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范本1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担保合同范本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揽的,工程造价为____万元,乙方自愿单独施工,丙方自愿为乙方施工全过程提供责任担保。为了加强经营管理,保证履行职责,经甲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遵照执行。
  一、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全部工资收入及资产为乙方承建工程提供施工履约担保。
  二、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制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因质量给甲方造成的声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丙方要与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民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丙方负责配合与乙方积极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丙方保证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工程费用而发生的一切问题或经济纠纷由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保证乙方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经济往来,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交易,自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和丙方处理、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甲方按照乙方分包工程投资额的%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由甲方在施工工程款到位(含供应材料款)50%后扣完。
  七、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两年,保修及保修费由丙方和由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了垫付责任或其他损失,乙方和丙方自愿赔偿甲方垫付和损失金额的两倍。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完成两年后及保修期满后协议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_________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_________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等财务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3、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优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_______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账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账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已发生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________万元以上的。
  3、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
  1、协议合作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15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7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8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9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10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11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12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13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14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16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17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18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19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20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1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2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2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代理合同书代理记账合同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