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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施工合同【11篇】

时间:2024/3/3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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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将大方里景观墙人工、机械及措施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约631M
  二、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范围:
  ①完成景观墙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钢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脚手架子、搭设及拆除、混凝土模板制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具、材料进场卸车,场内材料二次倒运。(包含发电机、搅拌机、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综合单价还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或费用:
  1、首层地面,钢筋砼的施工;外墙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台阶踏步、女儿墙苯板,女儿墙钢筋制作绑扎、模板安装拆除及沿线的安装、屋面找平层抹灰,保温苯板的铺设、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实、装修架子搭设、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装;女儿墙砌筑、外墙瓷砖粘贴、抹灰、内外的挂网、室内地面、浇筑砼、找平。
  2、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器、进场卸车,场内材料二次倒运。
  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围挡墙、临建设施、所需人工费用支出;
  4、主体装修、各工种、厨师及所需机械操作人员(塔吊司机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费用支出。
  四、承包价格:
  本工程采用每延长米综合单价形式承包,所报单价一次包死
  1、综合总价:650元/M。
  2、乙方材料损耗,在规定范围内;故意损耗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总进度50%,且完成本合同总价50%工程量后,甲方按完成形象的产值的80%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完成总产值的95%付款,剩余3%留作保修金,待装饰工程两年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4、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如实际甲方有不需要乙方进行施工的项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工程结算时扣除该项目费用。
  5、工程款支付,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资表及提供劳务分包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9月13日开工,20xx年月日结束。
  七、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级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由质监部门或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下达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消除,所发生的工期与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时消除,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甲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人,统一协调指导施工。
  2、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早4点晚6点工作。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
  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录用有精神疾病、传染病人员或年龄大于50周岁的人员及童工等不适于本工作相符合人群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7、乙方严禁将工程再转包。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8、乙方承担政府部门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资质、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上报工人工资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当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资质条件,若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与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工程材料、周转材料、工器具、机械设备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协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现场的各种材料,对浪费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从甲方领取工器具、周转材料,领用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后要原数原样及时返还,如有丢失损坏按甲方购买价格进行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3、根据工程需要甲方负责提供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并保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压油、黄油等。并保证机械设备质量,保证完好率100%,乙方负责使用与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维修及购买配件所发生的款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时,甲方验收机械设备完好率100%,机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损失程度从给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除应予赔偿外,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有权对施工现场作业条件、施工程序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批评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一旦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无法澄清事故责任的,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可委托该项目的政府监管部门或监察部门调查事故责任,得出最终结论双方均予以认可。
  4、甲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设专人管理生活区、工作区的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原材料堆放整齐。所用机械及时清理保养,对每次检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将给予甲方每次50—5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时,负责将建筑场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种障碍物清除,做到工完场清。
  7、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职工家属,违反此约定乙方应支付500/次元违约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后果重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劳务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现场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指导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不退回)。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延长工时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违约金为20xx元。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时消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1%,并于甲方指定期限内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要求或相关标准。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外(此损失乙方应予先行赔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1%。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听从现场指挥,工期、质量缺陷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退出施工现场更换施工队伍。乙方须无条件撤出现场,对已完工程甲方将按完成量的90%给予结算。
  5、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材料浪费现象,将按所浪费材料金额的双倍给予赔偿,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次。
  6、乙方违约后,另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约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费引起的债务纠纷,并致使甲方已经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项时,甲方有权用建设单位给付的工程款或顶替工程款的实物或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来支付上列款项。如出现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工程的各类现场承认只代表实际事实的发生均不再单独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均已包括其工作内容。
  十四、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发放劳务报酬之日期间所造成的误工补工由甲方支付,一周内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果拖欠后果自负。
  十七、其他约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劳务公司资质相关证件及劳务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内容。
  1、基础土方开挖,含机械、清土、换沙层、土方回填夯实。主体工程基础部份至上部结构钢筋,混凝土,砖砌筑,内外墙粉刷,外墙砖,层面砖,楼面找坪层,楼梯花岗石,屋面保温层,保护层,植筋工程,构件及构筑物工程,室外散水,散水沟,化粪池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砼养护工作等等。
  2、钢管脚手架模板,钉子,铁丝,拉片,铗子,扣子,安全网,含材料费及一切费用。
  3、机械吊机,含机械备案,砂浆搅拌机,闪光对焊机,切断机,竖焊机,弯曲机,调直机,平板振动机,振动机棒,电缆线,灯线,三级配电箱,打夯机,电缆线及灯线含材料费及一切费用。
  4、井吊,搅拌机操作人员,由乙方提供,人工费由乙方支付。
  四、设计变更及图纸修改增减工程。
  图纸会审后所发生的图纸修改和设计变更产生的增加工程量大于1000元以上的按市场单价计算,小于1000元的不计。减少工程大于1000元的按市场单价扣减,小于1000元的不扣。
  五、合同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
  2、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建筑面积按云南省建设厅颁发的现行工程,结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乙方进场基础工程施工完,按工程量的80%支付上部结构,按每月进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95%。其余款项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1、总工期:天,进度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工期为准,同时必须按项目部的旬、月、周进度计划要求执行。
  2、延误进度处罚条款: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要求。在施工中,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周计划计算。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提前不奖。停电、停水、下雨、材料不到位则工期延误,无论以任何理由乙方擅自停工,罚款5000元。
  七、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产生二次验收。验收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2、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处罚:模板顶板为清水模,在施工中,如出现崩模及撑不稳垮塌,顶板不平。损失的材料费及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混凝土分项工程:浇筑时出现空洞麻面、脱节,不干整,裂纹,振动不密实,影响质量外观及公司形象处罚5000-10000元。严重者清出工地现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砖砌筑分项工程:在施工中,未按图纸规范施工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大面积返工,破坏,修补,材料按定额的3倍赔偿单价,按材料进行计算并处罚。
  5、室内外墙体抹灰工程:未按施工技术人员底方案操作的,出现墙面空鼓,开裂造成大面积反工,修补,每平方米扣材料费100元并处罚1000-5000元。外墙砖,施工出现表面不干整,空壳,砂浆不饱造成反工。赔偿材料费的3倍,并每栋处罚5000元。
  6、出现任何质量事故,不听施工技术人员指挥整改修补,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负。所有工程款,待交工验收后再进行结算。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云南省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达到建设局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九、甲方安全生产职责: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和提供安全所需要的生产条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标准,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流并作记录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现时整改意见及措施标准,把安全生产放至首位,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进场人员必须具备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过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必须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遵守劳动纪律,参加安全交底会并作记录,参加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隐患定人定时整改正确使用三宝,四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若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质量保证金
  签订施工合同日,乙方需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导致工程大量反工,影响工期,损坏公司形象返工的材料费。从工程款扣除公司形象损失费不够的从保证金中扣除,每处现一次扣10000元。不够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2、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后,一年不出现质量问题全部退还。
  十一、保修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一年属乙方承包合同内。
  2、若在保修期内,墙体出现空鼓,开裂,不平,由乙方负责维修。
  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乙方若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指派他人维修,费用从乙方尾款中扣除,若尾款不够,从保证金中扣除。
  4、不属乙方维修部位,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权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
  十二、其它事项。
  1、乙方在基础开挖施工中,必须控制标高,若出现基础挖深的换砂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一名施工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在施工放线中乙方各班组必须配和施工人员放线,钢筋,模板,主体,各1人,缺席1人每次罚款200元。
  3、材料计划由乙方在使用前一周提供材料计划,超出预算定额损耗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材料节约,砖,砂浆,混凝土在运输途中发现乱泼乱倒,不听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若干次出现给予重罚,并请出现场。
  5、各施工班组严守把关维护人格尊严,如发现偷盗行为将所偷盗的材料款按10倍进行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致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技术交底方可施工上班,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外来施工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乙方进场,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工地现场不允许搭建工棚和食宿。
  8、外粉施工中,砂浆落地灰必须早晚清收,如发现不收的施工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以每小桶50-100元罚款。
  9、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堆放,工地内现场二次搬运由乙方承担。
  10、电泵,蹦管由乙方保管,清洗。如人为损坏,丢失,被盗,由乙方赔偿。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具法律效力,工程完后,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更换施工班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工程结束后,付清尾款,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3
    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南角年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13400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包含乙方施工整个土方工程发生的协调、弃土、税收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在施工期内不作任何调整)。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1、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_年10月27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增项部分承包给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和义务:甲方除新建锅炉房及设备基础以外,新增土建项目继续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水、电等保证施工期间需求,负责指导新增项目交底,进行施工前交底。
  乙方责任:按甲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做好周围建筑防护,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施工,遵守安全规定,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制度。
  二、增项土建工程内容:
  1、拆除旧锅炉房及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及废渣余土外运。
  2、建设完锅炉房,烘干设备机座四周地面混凝土。
  三、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企业质量评定的标准为依据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时间:施工时间从_______年4月15日至_______年5月30日。
  五、合同价款:拆除锅炉房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废渣及土外运,根据甲乙双方负责人现场测量为依据,并按照国家预算定价为人民币92163。22元。(祥见明细)。
  六、工程竣工及结算:工程结束后,甲方找相关人员验收后,一次性结算付清工程款。
  七、争议及解决:出现争议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5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业主:身份证号码:
  乙方施工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在通羊镇黄金咀村陈家湾的一幢四层私人住宅楼承包给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乙方包工项目:泥工、模板工、钢筋工、要包以下材料:即模板、顶木、方条、升机架和一切施工机械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一、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方必须按照严格的建筑施工规范来施工、工人不能穿拖鞋上班、垃圾要及时清好、不能故意损坏财物、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二、乙方承包工程如下:乙方需要提供工人住宿、或工棚,施工队工人进场后一定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甲方如有更改图纸,应提早通知乙方,需双方协议后才进行施工。
  三、乙方工价:进场施工、甲方提供水电、乙方按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贰佰伍拾元计算(¥250.00元)。
  四、甲方付款方式:乙方建筑工程进场后开工,每倒好一层楼面甲方须付工程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五、装修工程严格按图纸施工,批好内外墙水泥档,甲方须付工程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以上工程按85%结算、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六、竣工时间:每层按15天的工程量计算,从8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封顶,不得延迟。
  七、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乙方负责解决。
  注:工程施工责任:乙方施工队应该按正规建筑操作程序施工、不得马虎,如施工队工人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都由施工方负责,施工队、工人自己承担一切费用与一切后果,一切与甲方无关,施工队和工人也自愿承诺放弃一切民事与法律追究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xx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的,乙方应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桩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基础到正负零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8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钢结构厂房工程,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厂房面积约。
  第四条、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据:
  1、承包形式:制作、安装厂房钢结构。
  2、承包范围:
  钢构部分:厂房钢结构部份的制作与安装。含预埋件、钢柱、钢梁、屋墙面檀条和彩钢瓦等。
  3、施工依据:按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有关规范为准,材料型号、规格以图纸和工程预算表)为准。
  第五条、材料必须是国有正规大厂的国标材,并附来材质检报告。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满足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工期:工程工期为天。如遇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情况,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情况,则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
  A、钢构为屋面验收元/m2。
  B、配套设施根据报价单按实际结算(不含税)。
  2、工程项目若有增加时双方再确认增加工程造价。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留总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后壹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并现场督导落实,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足够的人身意外等保险,如出现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偿提供现场安装施工用水电。进入工地的道路和厂房地面由甲方负责平整好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
  3、甲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分别代表各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结算单等及办理工程相关事宜。
  第十条、验收:
  1、验收依据:以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变更通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甲方应在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完工一星期内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保修时间及内容:本厂房钢结构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后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该厂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人为破坏不属于乙方负责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损坏相应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另行补充。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砖混;
  2、建筑面积:约㎡(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二、承包方式
  土建工程总单包(即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负责范围
  甲方应提供水、电、路三通及所有建筑材料、回填。
  四、乙方承包范围
  1、基地平整、砼工程、砖砌体工程、木工搭拆(铁丝钉子自备)、钢筋工程、内外粉刷工程、楼梯粉刷上顶(一层、顶层、地坪)。
  2、乙方自备机械、脚手架。
  五、承包价格
  按每平方米元结算,隔热层按计算。
  六、质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付款
  2、每层砌体完工付款
  3、内粉完工付款
  4、外粉完工付款
  5、竣工验收合同后付清余款。
  八、施工日期:按120天计算,雨天顺延。
  九、安全问题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大小事故由乙方自负。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XX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__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
  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基础土建、隐秘设施及护栏走道板的施工。(包括拆除、打桩、回填、清理、三通一平、主体工程、施工报建手续)。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检验标准及竣工验收合格、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三、承包价格:
  承包总价格为:380,000.00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
  承包价说明:
  1、包材料使用的定额损耗率;
  2、包基础施工前的施工准备、配合工作,如施工放线等工作;
  3、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土建施工进场支付
  2、土建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
  3、待整个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
  4、支付方式:付款时采用支票或现金。
  五、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总工期历时25天,开工时间_______年4月1日,竣工时间_______年4月25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3、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组织计划。
  4、按施工进度表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元,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
  6、如遇下述情况:
  a)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
  b)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c)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
  六、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浇筑砼垫层时,乙方必须先派人现场设置标高控制点,否则甲方现场施工员有权按每工日200元另派工人设置标高控制点,派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砼垫层平整度必须控制在+2CM之内,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人工损失。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元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检验的“优良”标准,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则按合同总价的95%结算。
  七、定岗定员要求:
  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承包产值5%的违约金。
  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元/人。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
  5、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生活场地。
  6、甲方提供总水、电接驳点和各施工结构层的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其它部位用水由乙方自行接通。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和用具,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5、乙方如需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7、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
  10、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甲方不定期抽查,有不戴安全帽者,按人/次罚款200元。
  11、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1000—20xx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处以违约金每人每晚2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4、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5、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结算为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作为乙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九、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2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工程保修: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二、其他:
  a)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b)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c)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