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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施工合同

时间:2024/3/3 11:33:00
 
早晨给自己一个微笑,种下一天旳阳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园林施工合同,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园林施工合同1
    在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中,园林施工规划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园林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园林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安全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安全条款
  1、进入修剪地点必须带安全帽。
  2、高空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系于安全位置。
  3、高空作业时,离地15米内不得站人。
  4、高空作业时,看准树枝倒向及地上人员,保证树枝安全落地。
  5、高空人员随时与高空司机沟通联系,调整方位,保证高空人员安全。
  6、地上人员必须有监护人员时刻观察树枝倒向,保证下面无人,无车及各种妨碍物。
  7、在修剪树枝中发生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高空作业费用
  第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施工合同2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乙方责任
  5.1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第6条工期延误
  7.1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10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施工合同3
    发包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园林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某小区内
  3.工作内容:约50000平方米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内容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80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日(现场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
  第三条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本项目免收设计费,本工程暂定造价10000000元(预算详见“合同附件一”;)
  2.本工程按甲方审定预算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3.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4.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50元整
  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双方按合同第三条第2、第3款办理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结算总额的5%作为
  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保修期
  1.保修期:从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植物保活期一年,工程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2.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4.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
  2.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后方可采购。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略
  2.略
  3.略
  额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设计材料变更须经甲方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二○○四年二月四日

  园林施工合同4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1、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承包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施工工期
  2.1、工期: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
  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工程结算
  5.1、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
  (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取费标准: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的技术经济优势,承诺本工程综合费率为36 %,综合费率包括措施项目费(含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及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措施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环境检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润、风险金、材料吊装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苗木草皮养护费(乙方提供养护方案,不再按定额计取)等其他一切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营业税按3.445%单独计取,综合费率取费基数为辽宁08定额直接工程费(含技术措施费)中的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5.2定额和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20xx]5号文)
  5.3、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甲控材料(苗木、石材、路侧石、水泥砖、草坪砖、景观灯)等工程材料按甲方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电气预埋管等其他材料价格按沈阳市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按甲方签证价的除外)合同工期算术平均值计算。
  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
  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
  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
  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进行采购。如乙方对甲方材料签证价存在异议可由甲方代为采购,材料款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实际采购过程中需增加其他厂家产品,乙方须根据厂家资料调查评定合格,提前3天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使用后方可采购进场。
  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管理
  7.1、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朱金炉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园林施工合同6
    园林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以之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长治市世纪嘉园B区园林景观
  二、建设地点:史家庄村北侧
  三、工程内容:根据提供的设计图纸、甲方变更指令及预算项目施工。
  四、工期:
  指定进场之日起20xx年7月10日进场,9月10日完成,延误工期按每日500元处罚,提前完成按每日500元奖励。(凡遇大雨等恶劣自然天气或开工时间推后则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依据行业规范、设计图纸内容、甲方变更通知及预算项目表,结合现场实际,达到《山西省园林建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绿化养护工期:预算表内单价1000元以上的树种三年,其余树种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项目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形式总承包。当甲方要求或图纸变更工程量发生增减,可参照本预算单价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该增加部分不予调整,若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该减少部分按本合同价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价及结算:
  1、本工程绿化以综合单价、铺装景观及安装(包含所有安装要求做的基础)套定额以包干形式承包,暂定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 ),本金额包含各项土方工程,不含取费,不含税金,乙方不提供税票。
  2、合同项总投资以本合同价款主包干,如有小范围调整,内部变动,如有大的变更,另计。
  八、付款方式:
  1、按预算项目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过分项总价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毕,核对工程量后开始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6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给乙方。
  3、本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核实工程量,出具结算单据十日内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7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给乙方。
  4、绿化留30 %的合同款作为保修保养款,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为保修款;预算表内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树种保养期为三年每年支付10%,其余绿化保养期为一年到半年头支付20%一年头十天内付清,景观、铺装及安装项目在一年保修期满十天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负责水电费用。
  2)、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设计、甲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外协单位的交叉作业。
  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给乙方。
  5)、提供相关种植图纸、资料给乙方,有施工变更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工程款项调整与本合同一起结算。
  6)、按乙方计划提供种植土到工地,负责垃圾及残渣的外运。
  7)、树木花草进场时甲方要对照图纸规格要求验收品名及技术指标,不达标者折价处理,并办理书面手续,否则要求乙方更换。
  8)、按乙方计划提供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主材,消防车道内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指定开工之日,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进场进行定点放线以及其他园林施工准备工作。
  2)、服从甲方管理、技术人员领导,按园林种植图纸参照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施工,针对不宜生长的树种,提前调整方案报甲方审批,价格在预算范围内。
  3)、科学管理,质量至上,力争树立样板工程。
  4)、加强安全管理,对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有意干扰甲方的其他施工。
  6)、对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返修。
  7)、职工生活用水、电自费,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树木后期保养说明,水系灌放水时间及使用要点。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种植换土、成型、景观土方及余土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垃圾及残渣集中堆放。
  10)、树木花草、铺装主材及景观主材进场前必须先报计划由甲方审核。
  11)、按图纸要求布设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系统,安装主材提前两日报甲方,甲方安排进场;安装辅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规格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来做,如私自更改,后果自负。(后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图,土建,安装,各项隐蔽工程等由甲方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完成资料归档。
  14)、施工用图必须经甲方技术部盖章后生效。
  十、工程验收:
  1、本工程验收以设计图纸及预算项目表与现场实情为标准。工程数量及质量符合要求时,双方签字并盖章。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时,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不经验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由甲方负责。
  3、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由乙方即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必须在三天内验收完毕。如果完工之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份,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司法解决。若有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损失。
  十三、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工程竣工并工程款结算支付清后作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园林施工合同

  园林施工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别墅周边约平方米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内容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60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
  第三条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本项目设计费为元,本工程暂定造价520000元(具体单价详见清单) ;
  2.本工程按甲方审定预算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3.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4.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100000元整;
  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双方按合同第三条第2、第3款办理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保修期
  1.保修期:从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植物保活期一年,工程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2.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4.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
  2.乙方现场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1.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2 .设计材料变更须经甲方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