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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生承诺书

时间:2024/3/3 11:33:00
 
给自己多一点疼爱,对生活多一点信心。只要今天比昨天好,就是前行路上最大的幸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宿生承诺书,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住宿生承诺书篇1
    学校寝室管理委员会:
  我是X年级X班,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通过学习《张里初中寝室管理办法》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我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寄宿生,学校不仅承担着每一位寄宿生的安全责任,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在寝室里我一定要做到: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值日学生的管理。
  2、严格按照学校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随意调换寝室、铺位。
  3、不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4、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不在规定时间以外私自进入寝室。
  5、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晚上按时作息,不随意走动,不吵闹,不影响他人休息。
  6、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7、认真值日,服从寝室长管理。
  8、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宿舍。
  以上1—8条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批评,接受学校处罚,并由学校告知家长;
  9、不抽烟、喝酒;不或变相。
  10、不带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11、不携带火源进入寝室,不随意点燃蜡烛、蚊香等可燃物品。
  12、不乱接电源;不带手机进入寝室。
  13、不拉帮结派,持强欺弱;不盗窃;不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
  14、不无故夜晚不归或容留他人在寝室住宿;
  15、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翻越围栏;
  16、不顶撞学校管理人员及值日学生;
  以上9—16条我如有违反,则自动退出寝室。请学校相信我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

    住宿生承诺书篇2
    1、严格执行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指导和管理,争做优秀住校生,争创文明宿舍。
  2、准时回宿舍就寝,有事不能准时回宿舍或不回宿舍就寝,必须向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请假,并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班主任出具书面材料且征得班主任同意。
  3、学生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在宿舍追逐嬉戏,不在熄灯后讲话,不在他人床位住宿。
  4、不玩电、玩火,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电力线路上私自搭接电器设备,不拉抻触摸电线、电器,不携带有可能对他人及自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宿舍。
  5、不去河塘边驻留,不在无安全保护和家长或老师监护下玩水或下河洗澡、游泳。
  6、不攀爬无安全保护的栏杆或露天晒台,未经允许不登临楼顶平台,不翻越楼道或楼顶护栏。
  7、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不争吵打架,遇有矛盾和纠纷自己难以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和班主任。
  8、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卫意识,遇有不法侵袭,应冷静机智地应付,并及时向警方和老师同学求援。
  9、住校期间,逃避学校管理,私自离开学校及学生宿舍并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因过错、过失行为致自己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当事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来校或回家的途中、节假日期间以及应当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自负。
  10、学生发生紧急情况或违纪行为,其监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校处理并积极承担相关后果。
  11、下列情况,无需学校承担责任: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不可靠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因家族性疾病或潜在器质性生理原因而发生伤亡的;学生自愿救助他人而自己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上学或返校途中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或损失的,法律规定学校可以免责的其他情形等。
  12、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言行中显露的异常情况,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疏导工作。

    住宿生承诺书篇3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