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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合同【汇编15篇】

时间:2024/3/3 11:33:00
 
能使我们感觉快乐的,不是环境,而是态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购房合同【汇编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个人购房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购房合同范本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 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个人购房合同2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个人房屋购房合同7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楼层,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房屋形状: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相关房产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西:_________
  南:_________北: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______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______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3
    编号A: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 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 放款
  5.1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5.2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5.3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5.4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5 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 还款
  6.1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D、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 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还款额=还款期数(1+每期利率)-1 贷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还款期数
  E、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期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数
  贷款本金
  F、随心还,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借款人每期本息还款额不得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遇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利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与本条款约定的

  个人购房合同4
    售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重庆市秀山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西:
  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二、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日代表:月

  个人购房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买方)石家庄XX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预付
  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
  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
  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
  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个人购房合同6
    甲方(开发商)
  乙方(监管银行)
  丙方:
  为支撑居民购买商品房,拓展购房资金途径,甲乙丙三方本着相等互利的准则,经友爱洽谈,现就甲方开发的楼盘的个人购房按揭告贷担保事务进行协作的有关事宜,达到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协作准则:三方许诺坚持依法运营、相等互利、诚实信誉的协作准则,互不诈骗,各不相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开发制作并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个人购房告贷,丙方对甲方开发制作并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个人购房告贷担保。甲方不再为自己出售的房产供给个人告贷担保。
  第三条告贷额度、期限和份额按甲方要求和相关金融方针,由甲
  乙丙三方洽谈处理,确保告贷足额、及时到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力和职责
  一、乙方协作甲方做好发放告贷申请表、搜集告贷材料等作业。
  二、甲方应将乙方发放的、由丙方担保的购房人的悉数告贷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宅的制作,直至竣工检验交付运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对甲方运用告贷人的告贷资金享有监管的权力。
  三、甲方应向丙方供给确保金,确保金额不低于
  四、甲方确保购房人所购的房产在购买之前未设置典当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和债款胶葛。
  五、如因甲方开发项目手续不全、房子质量问题、延期交工、无法处理房子悉数权证等原因形成告贷人回绝如期归还丙方担保的告贷本息,甲方应回购其房产并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六、甲方应在房子竣工检验后及时处理房子悉数权初始挂号和相关权证,丙方返还确保金。
  七、甲方在房子交付运用前有职责将所售房子的初始挂号及变化状况及时供给给丙方。甲方对购房人成心损毁房子、改动房子用处、转卖房产等状况负有监督和奉告丙方的职责。
  八、丙方赞同在担保的告贷额度内,购房人处理告贷手续时,对每一购房人向乙方告贷供给连带职责确保,确保金额为告贷人告贷本金、利息(包含罚金)及银行为完结债款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包含处置典当物费用等)。
  九、丙方担任为供给担保的两边当事人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权预告挂号手续。
  十、房子竣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完结房子悉数权初始挂号并帮忙丙方对告贷人所购房产处理房子悉数权证和它项权证。丙方将它项权证移交给乙方后,担保职责即告免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对购房协议的实在性担任,如呈现由于签定假合同而形成假个人告贷的状况,丙方有权向职责方索赔由此形成的丢失。
  第五条三方对在协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一方因走漏商业秘密形成另一方丢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补偿职责。
  第六条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改动及未尽事宜,两边友爱洽谈,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能,本协议在协作期限内,三方均不得私行提早免除,确因客观原因需求免除协议时,一方应提早告诉别的两方,并征得别的两方的赞同。
  第七条两边在实行过程中产生争执,首要经过友爱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提交沧州裁定委员会裁定。在洽谈或裁定期间,本协议不触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三方仍须实行。
  第八条其他需求约好的事项
  本协议签定后,三方均应严厉按协议规则实行,关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形成丢失的,由违约方担任补偿其丢失。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收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等法律效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

  个人购房合同7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 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据此确定年利率为 %,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五条 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 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f、其他: 。
  6.2每期还款日: 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d、 。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 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 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 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 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 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个人购房合同8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房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将(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真实有效合法,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支付时间为房屋产权证交易当时。
  第四条、甲、乙双方定于房屋产权交易完成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甲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20日内,先向税务登记机关依法纳税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最后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终结协议。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九条、与此房屋过户变更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9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姓名):
  住址: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是乙、丙之父。乙丙是兄妹关系,俩人均已成家。为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乙丙双方决定为老人购置住房一套。为确保家庭和睦,经各方充分协商现就房产出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其家乡小区选购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由甲方夫妻俩人居住,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二、该商品住宅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房屋总价款共计40万元。其中,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10万元。剩余20万元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并由甲方承担月供款。
  三、该房屋的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能承担月供款时,剩余债务应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交纳的月供款系对乙方的赠与,丙方的出资款系对乙方的借款。
  五、两位老人过世之后,乙方始得出卖该房产,出卖所得的价款应及时归还丙方的借款。同时,乙方应将房产增值所得纯收益的三分之一作为对丙方资金占用的补偿。若乙方条件具备提前归还丙方借款时,可以仅归还本金,无需另行补偿。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三方及其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配偶(签名):
  配偶(签名):
  配偶(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购房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 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共 人,委托代理人 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 。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购房合同11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市**区**县**小区**楼**单元**号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 ,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 西: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XX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
  乙方: ×××

  个人购房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购房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时间
  第一条、本次借款用于买房,共计人民币:
  第二条、总计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本合同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条、本合同利率现为现行公积金借款年利率3。75%。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五条、具体还款明细见附件
  三、借款偿还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钱即还款方式,由罗X监督,还款金额由乙方签字生效。
  四、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其下房产。
  五、附则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
  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
  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
  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
  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单位):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4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简称为”乙方”)
  借款人的担保人:__________(本合同简称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多次协商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还款内容
  1.借款人:________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币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小写
  3.出借方在________年__月__日以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帐号________,出款人收到借款确认书为凭。
  4.借款方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收到了借款。
  5.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天,________年__月__日)。
  6、如借款方对本合同借款逾期,则乙方须额外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的每天仟分之四计收。
  6.借款人承诺该笔借款只用于收购________,保证不挪作他用。
  7.还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内以现金方式将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帐户。
  第二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本年度月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表、开户行的基本帐户或相应的银行一般帐户、银行存贷款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及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和担保人还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资料。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偿还。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例如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因调查取证而发生的费用、抵押物品产权转移而发生的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和其他不可预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担保人财务状况出现较大问题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条担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及承担因本合同所有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2.保证范围:包括保证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额、借款利息。如果乙方违约或乙方出现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出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则由保证人无条件向甲方承付乙方应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对该笔借款负有偿还的无限责任。本款及以下条款中所提“全部债务”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条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续的担保。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本合同变更履行期限或标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可撤消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4.保证期间:自合同开始履行直至届满后两年。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标的,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保证人继续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变更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5.赔偿:保证人不可撤消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需起诉,则在______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项下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
  签(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月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5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系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高速铁路拆迁安置工程,为妥善安置拆迁户, 出卖人经规划、建管等部门批准取得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美里村 东侧、美里路南侧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安置房。
  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1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定名为美里花园欣城。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 属砖混结构,层高为__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层。储藏室编号_____ 号,车库编号为______号。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 民币)每平方米_____ 元,储藏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 元, 车库单价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 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 双方同意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 日内将买受人已 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银行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为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 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实 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 人按累计应付款的4%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 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 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 差额确定。
  第七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 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 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延期的;
  第八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预期时间,分别 处理: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 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 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4%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 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 到买受人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 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十条 交接。
  房屋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买受人应在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结算面积误差款和其他应 付费用。
  第十一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的 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 部责任。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一的标准 设计要求。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恢复 到原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 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 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 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做 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 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 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 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 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的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提请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槐荫区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 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 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 人执 ___ 份,买受人执 ___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 年____月____ 日 ____ 年____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