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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四篇】

时间:2024/3/3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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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13961027878 13921732199
  邮箱:ylz84813939@126.com
  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二○一四年九月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2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3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