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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 【15篇】

时间:2024/3/3 11:33:00
 
如果我们想要更多的玫瑰花,就必须种植更多的玫瑰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 【15篇】,欢迎大家阅读和收藏一下噢。
  林地承包合同 1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2
    发包方:**村**组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4
    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_____村___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6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8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____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____属长江流动沙____。承包期间,新洲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____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________暂按 3计算,作价 万元( 元
  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________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湖北____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林业局、鄂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

  林地承包合同 9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 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 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
  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类型: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亩,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责任山;西至______责任山,南至______责任山;北至______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______元,合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11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张家岭、看牛岭、黄竹冲岭的林地转让让给乙方种植。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ft=,+0,]1:[ft=,+0,]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
  2)、总面积亩以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亩。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转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变。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内经营的作物及所营造之活立木未达到经济主伐年龄或砍伐指标或市场木材过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毕的,允许延长承包时间,延长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计承包年限,延长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以原承包金为基数,按实际延长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费,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给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给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与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时,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纳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开始乙方继续向甲方交当年的租金,以此类推交到租期期满。
  3)、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且获得林木采伐证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 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清楚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种植物包括其他附着物,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权在林地种植绿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绿化苗木时,有权根据苗木规格要求取相应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11、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属其他方的责任的,甲方有权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承包期内,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人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在占地面积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权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 ⑤、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清苗补偿,搬迁费,一切建筑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责任:
  ①、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指数造林。
  ②、搞好林、农作物的经营管理,林、农作物的销售按规定缴纳税费。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方因承包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人。
  3)、乙方承包地超过60%以一被国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权后,两年满尚未进行造林的。
  5)、乙方超过 年没有支付林地承包费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处理完该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承包时,乙方必须在[ft=,+0,]20天内将地面所有作物处理完毕[ft=,+0,],超期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ft=,+0,]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宝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监证方:
  乡(镇)林业站:
  (章)代表:
  本合同经办单位(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林地承包合同 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改造和发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经营,经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称、四至和面积: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东: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继承、转让,在承包期内,如有开发、征收,林木征收费归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内禁止葬坟。
  六、承包期结束之日,甲方终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竹所有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会一份,林业工作站一份,签字后生效。
  村委会(签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13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_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_年至20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1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位置:
  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
  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该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 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林地承包合同 1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_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